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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300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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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300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摘要】:
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300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2月9日,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禹城组织召开了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300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验收监测单位--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特邀的2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2018 年 2 9 日,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禹城组织召开了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4300 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验收监测单位--山东

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特邀的 2 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

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进行了汇报,

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

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300 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位于位于山东省禹城市十里

望回族镇 S101 省道以西,御桥韩村西北,项目占地面积 2400m2,项目总投资 78 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为 19 万元。2017 年 7 月委托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4300 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 年 8 月禹城市环境保护局

以禹环报告表【2017193 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 4300

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喷塑流水线、抛丸机、平盘压沾设备、压力

机、立钻等共计 20 台/套。采用一班工作制,日工作 8 小时,年生产300 天。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抛丸和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热处理

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静电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

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及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

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同一根 17m 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脉冲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主要采取密闭车间措施。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做农肥,不外排。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喷塑流水线、压力机、立钻、冲床、空气锤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

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为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静电喷塑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

垃圾。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卖;静电喷塑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职

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油,委托山东卓泰油脂科

技有限公司处置。

  5、卫生防护距离

  需设置 100m 噪声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的御桥韩,距离为

17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全厂的各项环保工作做出了相应

的规定。

  三、工程变更情况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实,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防治

污染的措施发生改变,提高了治理效率,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经验收工作组讨论,不属于重

大变更。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时间为2017年1212-1213日,在此 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

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况要求。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7.1~8.4mg/m3,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

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15~3.3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49mg/m3,非甲烷总

烃最大排放浓度0.588mg/m3,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户清运用做于农肥,不

外排。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噪声最高值为 56.9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为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静电喷塑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

垃圾。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卖;静电喷塑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

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油,委托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验收结论

禹城市红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300台农用机械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

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

件,同意通过验收,正式投入生产。

  六、现场整改要求和建议

  1、提高燃气燃烧效率及废气处理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强废气、噪声治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做好记录。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职责要求;根

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完善监测计划要求。

  3、生产期间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

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七、验收报告需进一步完善内容

  1、完善验收监测依据及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2、分析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与现状的符合性。

  3、认真核对报告验收标准,验收内容的合理性,一致性。

  4、补充项目变更内容,分析合理性。

  5、完善报告中文字格式,规范图、表名称与内容的一致性。

                                                 验 收 组

                                              2018 年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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